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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中国(北京)移动局 烽烟再起

发表于 2009-06-27 18:26:06 类别:新闻事件

【老虎庙说两句】李强真强,叫我佩服。今年3.15刚过,从3月17日开始,到月底的31号,我拿出大量时间跟踪李强针对中国移动的消费者维权行动,就此体验,感想是民间维权的艰难

 
和不强不成。观察李强的作为,除了自身具备国家科技政策研究机构的专家身份优势外,亦因其自身不惧强势的一身正气使然,否则在常人很难持久!我正是在看出“他的事情”将是一个需花费很长时间去耗而又难见成果的情况下退了场……直到今天再提此事。最新的消息是——7月2日上午九点,就李强诉北京移动强势欺诈一案将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6号法庭开庭。我粗略看过近来李强所作工作,除诉讼焦点有所转移外,对象则改为地方目标的北京公司。在与李强通话中得知,就此实现了立案已经难得,因此可以断定为策略性的转移。更多的问题将持续去做,直到中国移动。粗算起来李强的起诉北京移动还只是第二位起诉个体者(曾有过万人起诉)。因此很值得关注!
  为使事件进程不被遗漏,本博重新启动三月前开设的《李强专题》(见页面侧栏图标)。并且重发之前数月里李强所写及我所评论的数篇文字在下供回顾参考——
 □ 我与中国移动不得不说的故事(连载1)
 □ 我与中国移动不得不说的故事(连载2)
 □ 我与中国移动不得不说的故事(连载3)
 □ 我与中国移动不得不说的故事(连载4)
 □ 中国移动通信:移动色情专家[视频]
 □ 倒下的稻草人
 □ 无处不在的“敏感”
 □ 绝招:狡辩
  
今天所发文章是李强《致北京移动何宁总经理的公开投诉信》(全文) 

北京移动何宁总经理,您好!
  
在通讯维权论坛公开发布这封信的同时,我也将这封信连同投诉的内容和证据光盘,请保福寺营业厅协助逐级上报,转交给您。
  我叫李强,就是那个经常有理有据地投诉,搞得您手下客户服务中心为之头疼的书生。说实在的,我“不差钱”,只不过有点较真。如此三番五次地投诉、曝光、到现在告上法庭,要的不过是一个说法,只是希望北京移动能够真正以“正身之德”而“厚民之生”,树立社会公信、承担企业责任,而不再被“尊称”为“移动色情专家”,不再被用“强盗逻辑”和“无赖行径”等“褒义词”来形容。
  也许您对我这样的“小人物”根本不屑一顾,也许您会授意法制处“公关”法院,把针对你们的诉讼逐个摆平,再扔几个糖枣给媒体,让他们噤声,这些都没关系。但别忘了,小人物后面还有小人物,哪里有欺诈,哪里就有维权,继陈先生之后有郭先生,继郭先生之后还有李先生,按下葫芦起来瓢,这些人输得起,25块钱打一场官司,很值得,官司打输了没关系,至少可以在法庭上给法官、您派去的律师、您派去旁听的客服人员以及京外媒体大讲特讲北京移动欺诈消费的“光辉形象”、传播色情的“丰功伟绩”,还有为邪教人民报网站提供传输等诸多问题。
  或许由于手下阻塞视听,您对这些问题根本不知情,我的这封信也就写对了。从今年1月份投诉15元的乱收费到现在,连我自己都数不清反映过多少问题、投诉了多少回,现在一并摆出来,让您看看手下人干的好事:
  第一个投诉:对于明明已经退定的业务继续收费。我在2008年12月已经退定北京联动优势包月服务,但2009年1月份仍被北京移动扣费。此类问题按照北京移动的服务承诺应该双倍退赔,按照《电信条例》七十五条的要求应该赔礼道歉,但这些合理要求却被客户服务中心无理拒绝;
  第二个投诉:北京移动替淫秽色情网站代收费,并和五洲金源将其包装为“梦幻大富翁”游戏。对于我的投诉,客户服务中心居然声称“业务定制关系正常”;
  第三个投诉:北京移动替淫秽色情网站代收费,并和深圳鹏开电讯将其包装为“热铃、流行原创铃”,但实际供下载的内容却是日本女优主演的淫秽小电影。对于我的投诉,客户服务中心的回复是“业务定制关系正常”,那么我想请问,是不是北京移动认为,淫秽小电影中女优的叫床声完全可以作为“热铃”?
  第四个投诉:北京移动替淫秽色情网站代收费,却和北京中和天地、北京层软等SP将其包装为“盘点劲爆畅销金曲”和“影视预告”来骗钱。这个问题我在6月3日曾经反映过,并把当时访问路径的手机屏幕显示截图提供给客户服务中心,但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而《电信服务规范》要求的回复期限是十五日;我138尾号为3309的号码在4月6日1:41分和1:47分的两个下载记录,你们的收费记录是“影视预告”,我下载下来的却是淫秽色情音频“16岁少女的性体验”!
  第五个投诉:凭空捏造“手机电视”业务。在4月份我138手机尾号为3309的代收费业务详单给出的时间点,我既没上网、也没发短信、也没打电话,哪里跑来的定制关系?对于我的投诉,客户服务中心的回复是“业务定制关系正常”,并伙同数据部门编造了3月份的CMWAP上网记录;
  第六个投诉:GPRS上网记录造假、GPRS上网计费造假。我的手机根本无法同时接入两个CMWAP链接,而流量记录却有多处重复计时的纪录。对于我的投诉,客户服务中心的回复是“GPRS流量数据记录正常”,“可能是智能手机运行多个程序引起”。这个问题我已告上法庭,看看到时候北京移动的那个牛人能够在我的手机上同时接入两个CMWAP连接;
  第七个投诉:GPRS上网计费错误。我138尾号为3309的手机,2009年3月份、4月份的移动数据流量费分别为61.53元、86.20元,按照北京移动的计费规则,怎么算都不是这两个数。尤其是3月份,包月流量还没有用完,就开始1分钱1分钱地扣费,抢钱呢?
  第八个投诉:GPRS上网数据造假,包庇淫秽色情网站。在6月20日9:37分-12:22分之间,我使用北京移动CMWAP上网就一直没断过,手机显示共计上网时长2小时45分钟,上行流量561.45KB,下行流量5.08MB,总计流量5.62MB,而北京移动给出的是分段计时、计流量数据。为包庇包括wap.dailfei.cn(ip地址221.181.64.128)等在内的淫秽色情网站,数据部门人为删除我138尾号为3309在11:08-11:38分之间的流量数据记录,而更恶劣的是,按照10086下发的提示短信,在6月20日12点20分已使用流量为39949k,到6月21日8:11分怎么就突然变成42497k,这期间我根本就没有用手机上网,是不是数据部门把第八个投诉中推送淫秽色情网站的流量给加到这里了?(随信附含有以上截图数据的闪存,闪存中两个单独的加密压缩文件与未加密数据相同,只是用来防止您的手下篡改数据);
  第九个投诉:无法取消的“强制代收费”。吃尽北京移动代收费苦头之后,我在2009年5月14日办理了“取消中国移动代收费业务”的业务变更登记,但被“强制代收费”的噩梦依旧,5月份被扣去35元,6月份到现在已被扣去30元!
  第十个投诉:不能不选的“短信必选套餐”。按照《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北京移动凭什么剥夺我的公平交易权?
  
    此致!
  
                       投诉人:李强
                       200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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